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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 elek (elek) 看板 elek
標題 期刊:《生命教育研究》
時間 Sat Aug 6 14:28:33 20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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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政大心理系錢玉芬這種咖,像王增勇那樣回應真的會打到點嗎?對方不但絲毫不買帳,還反過來說你的觀點和回應比重都有偏誤。我以為如果不鞭整個心理學界某些二、三流的買辦理論與研究進路,至少要從《生命教育研究》這本期刊的失格開始吧。這本失格期刊衍生於下列這個現象:「生命教育」事實上跟「品德教育」一樣,根本就「不知道自己在幹嘛」、缺乏能夠控制自身所用概念的概念或理論。這類學院的新興市場、學術藍海,多得是失格的研究者擠進來賣,堂而皇之地加冕自己的研究,但因為根本沒有跟即予經驗斷裂(比方說對受訪者說的話、參與觀察見聞的行為、期刊雜誌文章的論點等,照單全收),遂有意識或無意識地重製了那些經驗的盲點,間接成為權力的作手(不論那權力的起源與性質)。無法自律就等著他律,《生命教育研究》多大程度上能夠自律,又多大程度根本淪於他律--也就是淪為他者的喉舌、應聲蟲與推砌學術詞藻的橡皮圖章--呢?
此外我真的受夠這些「詮釋現象學」的買辦了。Gadamer在《真理與方法》指出詮釋學經驗的三項特徵:「前判斷」(Vor-urteil,亦即偏見,prejudice)、開放性(Offenheit, openness)和洞見(Einsicht, insight),其中「前判斷」指的是認識必然帶有的歷史性,譬如我們能把蘋果認知為「蘋果」,就以某種語言以及學習這種語言的歷史為條件。這種「詮釋現象學」往往把Gadamer描述的「前判斷」化約為「(個體)生命經驗」,然而Gadamer從頭到尾講的都是「所有可能的歷史」(譬如社會史、概念史,然而Gadamer從頭到尾講的都是「所有可能的歷史」(譬如社會史、概念史等)而不只是個體生命經驗。照此,錢玉芬如果要研究「同性戀者」的變化歷程,首先就要問「同性戀」這個語意怎麼來的;畢竟異性戀/同性戀這組區分,20世紀後半葉才建立起來,在那之後才有什麼「改變」的問題--過往行雞姦者,基督宗教的神權政治是直接火刑的,誰還問你要不要走出埃及啊。
此外,如果錢的「詮釋現象學」真的貫徹Gadamer的說法,那他不會做出這種稀奇古怪的研究。根據「前判斷」的歷史性,詮釋學經驗中,理解的對象必然表現為「你」,而非毫無關係的「它」。與「你」的一般經驗和詮釋學經驗是有分別的:第一種狀況,把「你」當成手段,經驗「你」是為了預測「你」;這反映對方法和客觀性的天真信念。第二種狀況,「你」被承認了,但「我」採取自我相關(Ichbezogenheit)的形式理解「你」,那麼「我」-「你」關係僅僅是「我」的反映。第三種狀況乃是第二種狀況的提升,也才構成詮釋學經驗:展現前述的開放性,讓所有可能的歷史經驗都進入視域。用Gadamer的話來說吧:
在詮釋學的領域內,適切於這種對「你」的經驗的,人們一般稱為 歷史意識 。歷史意識知道它者的它者性(Andersheit, otherness),知道它者性中的過去,猶如對「你」的理解以「個人」[的形式]知道「你」。歷史意識不在過去的它者性中尋求一般合法則性的事例,而是歷史上的一次性(historisch Einmaliges)(Gadamer1999:366;2004:354)。
這冗長的一段想講兩件事。
第一,符合哲學詮釋學規定的「理解」,必然會把對象與理解關係本身這兩重歷史考慮進去,即如前面對「前判斷」的說明。
第二,台灣現在常見的、走出埃及式的「理解」,不管它們再怎麼宣稱它實踐第三種具有歷史意識的理解,其實都是第二種「自我相關」的理解,亦即,尋求在理解關係中實現自身。
像走出埃及這種事業,說穿了不是要貼近同性戀經驗,而是要彰顯神的大能:若非神的大能,這些「前同性戀者」就不會有力量擺脫罪惡的過去。說來說去,走出埃及或錢玉芬不過是要告訴大家基督宗教好,就如「法輪大法好」一樣,只是一句廣告詞,而其論文,不過是一份比較冗長的廣告。
Gadamer, Hans-Georg. 1999. Gesammelte Werke. Hermeneutik: Wahrheit
und Methode. -1. Grundzüge einer philosophischen Hermeneutik.
6th ed. Tübingen: Mohr Siebeck.
Gadamer, Hans-Georg. 2004. Truth and method. 修正二版. New York:
Continuum.
Gadamer, Hans-Georg. 2007. 詮釋學:真理與方法. 1st ed. 北京: 商務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