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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倫理」與「道德」

康德作品中的「道德」等於「實踐」。本書中,「道德」指「共同體的規範」,倫理則表示「自由」這個義務定言令式(categorical)。(25)

置入括號與去掉括號

把美感和道德的關心置入括號之中,是一種長期訓練的結果。(93)本來近代科學的基礎,就建立在這種觀看事物的態度之上。不只自然科學,馬基維利的政治學也是如此。不論及道德,而是從一個事件所可能引發的結果來觀看該事件本身;所謂的政治判斷,指的就是這種思考方式。(94)

然而,習慣於從特定態度觀察事物,容易忘記「置入括號」這回事,以為「科學的對象、每的對象各自獨立存在」(95)。

倫理的領域只有在我們將認識的次元、美的次元置入括號時,才會成立。通常,人們認為人類一方面被各式各樣的原因所規範,但同時也擁有選擇的自由。(95)

但這是只知其一,不知其二,人要學會以「自由不存在」的觀點、也要學會以「自由存在」的觀點來觀看事物。後者的意思是

只有在服從「作個自由的主體」這個命令的時候,自由才存在。這個命令,換個方式來說,就是要我們「把決定論的因果性置入括號之中」。(98)

「責任」只有在我們是自由的狀況下,換句話說,就是我們認定自己是造成事件之原因的時候,才能存在。現實中不會有這樣的事。不管我們抱持著什麼樣的意圖而行動,有時候實際的結果和我們的預期完全不符。(104)但是,如果在這種情況下,我們仍然把自己看作是事件的原因,「責任」就產生了。(105)

康德的主張就是Weber所謂的責任倫理,並不是只問動機純潔與否的心智倫理,而是事後把責任攬到自己身上的積極承擔。


康德說的是

不只 把他人視為手段,同時也要將他人當作目的來對待。

在社會分工之下,不將他人視為手段是不可能的,因為每種依賴都是倚賴一種功能,只有在極特定的狀況,才有可能依賴一個個人。


概念組合

認識/責任

認識領域跟倫理領域同時存在,其間是二律背反的關係。同一件事情,同時顯現為認識的對象與倫理判斷的對象,或美感判斷的對象。(91)

康德談到美感判斷時「無關心」(dis-interested)的態度,

將道德的、知識的關心置入括號之中,暫時不論。

人們之所以能夠欣賞這一類的電影或小說,事實上是因為接受了這樣的文化訓練。透過這樣的文化訓練,有時候我們甚至也可以用審美的角度,來觀看現實中發生的事件。

學會「置入括號」也要學會「去掉括號」。

國際/國內

在國家之間的關係裡,最難談論到得。對主權國家來說,在國與國的關係之上,並沒有更高的權威存在,所以不願服從規範國際關係的法律。因此,除非借助某個強國的「暴力」,國際法不可能實現。這導致國際法很容易就淪為方便強國利益的從屬品。

另外,國際法只存在於相互承認為「主權國家」的國家之間。(226)

為了讓世界史走入新的階段,對於向來以「國家」為行動基礎的、過去的人類史,我們不得不加以反省。屆時,各國的人們必須冷靜地直視各自國家的行為。(227-228)

公眾/私人

「從世界公民的角度思考,才是真正『公眾的』」(第五章標題)。(109)

康德稱國家層級的事務維「絲領域」;反而從國家的考量抽離出來,以個人為基礎來思考,才是「公眾的」。(113)

cf. 論何謂啟蒙

柄谷行人對Arendt的批判:

Arendt將《判斷力批判》視為政治原理,她認為,由於趣味判斷是一種多數主觀的判斷,只能來自受到一定時空限制的共通感覺,不可能有先驗的普遍性根源,這個「共通感覺」建立於多數主觀之間的對話與共識。

鄂蘭認為這一點和民主政治的原理是一樣的。她主張,民主政治的原理中,並沒有超越個別主觀的真理,只有透過討論得來的「公共的共識」,而得到暫時的真理。

柄谷則認為這需要進一步檢證。

自由

「了解一個事件的原因,是認識的問題;追究事件的責任,則是實踐(倫理)的問題。」(75)認識屬於自然的領域,實踐屬於自由的領域,但兩者不但不是各別獨立存在,其間的關係甚且是二律背反。

這是《純粹理性批判》中的第三個二律背反,形式如下:

正命題——遵循自然法則的原因,並不是導致世界所有現象的唯一原因。為了說明世界的現象,必須假定另有一個基於自由的原因存在。

反命題——自由是完全不存在的。世界上所有的事務都只能遵循著自然法則發生。

康德用歸謬法證明正反兩命題皆成立,進而主張兩者皆為真。(76)

首先,反命題應該視為Spinoza式決定論,而不是現代科學的因果性。Spinoza認為,一切事物必然遵循自然法則,為其之前的原因所決定,但因為其間因果關係過於複雜,使我們假定自由存在。(77)

Spinoza反對Descartes,後者同時接受「行為被各種自然原因決定」和「人擁有自由」,前者則主張

人類所有的行動都被外在的原因所決定,世上並沒有自由這種東西。這裡所說的自由,實際上是「自己為因」的意思,也就是不受外在原因制約、純粹的自律...。(78)

柄谷行人認為康德的思想是以Spinoza的決定論為基礎,以之為前題,提出「自由(主體)如何才能存在?」他認為「自由要在道德性(倫理性)裡面尋找。」(83)

接下來,自由不會從「自然」中產生,只會來自於服從義務,但義務與或「至上命令」不可解釋為共同的規範在個人身上內化的結果。(84)

柄谷行人將這個至上命令,解讀為「作個自由的主體」,這個命令跟「不只把他人視為手段(自然),同時也要將他人當做目的(自由)來對待」,都無法從「自然」中產生,康德因此認為其屬「應然」,而且因為是「應然」,所以是可能的。(84)

這個至上命令的來源,康德沒有說明。沙特區分了「即自存在」(石頭就是石頭)和「對自存在」(非其所是、是其所不是),後者「讓我們的自我缺乏終極的依託與憑藉,因此帶來無止境的不安。所以,人總是想要逃離這種「對自存在的」的方式。例如將自己指為台灣人、男人等。(85)

物自身及他者

柄谷行人認為,康德所謂的「物自體」就是「他者」,尤其「未來的他者」。

物體本身並不會對人提出反證;一定要有某個人(他者)舉出物證,來提出反論。(117)在康德的第一批判(《純粹理性批判》)中,「物自體」是某種事物;但是到了第二批判(《實踐理性批判》),「物自體」卻具有人格化的意味。許多康德的讀者未此感到混亂。但是,如果我們把「物自體」解讀成他者的人格本質(自由),那就沒有任何的矛盾。(118)

在科學哲學來說,

主張我們所能認識的只是現象,無法了解物自體,這並不是不可知論。如果要讓我們的認識具有普遍性,就必須假定我們無法想像的他者、不透明的他者,換句話說,「自由的」他者存在;而這個他者不知道什麼時候會對我們的命題提出反論。(118)

就文學與史學而言,

古代的人是我們無法任意地進行移情作用的「他者」。

由此,柄谷行人提出對Arendt的批判:

鄂蘭、哈伯瑪斯,或是和他們想法相近的人,他們所謂的「公共的共識」,其實只是抱持著共通感覺的人之間的共識。(120)

這些人所說的「公共的共識」,只是限定在某些特定的時間、空間之下的產物;在這之外的東西,他們並不認同。簡單地說,他們不認同非西方的他者。(120)但是,如果說「他者」是抱持不同共通敢覺得人,他們的態度無異排除了與他者的對話;其實是一種主觀的、獨斷的態度。

統整的理念

康德認為,感性產生的假象,可以透過理性破除,不過理性也會產生假象,康德稱之微「超越論的假象」,也稱為「理念」,例如自我的同一性(Hume)。持有「超越論的假象」或理念,不但有益,且不可或缺,他稱為「統整的理念」。

所謂「統整的理念」,指的是一種並未實現,甚至無法完全實現的指標,我們只能向著它徐徐前進。(28)
統整的理念相對於「構成的理念」,如果「製造原子彈是可能的」屬前者,則「製造原子彈的方法」就屬後者。

以人類社會來說,歷史本身並沒有目的,但康德認為,我們對於未知的未來,必須假設某種目的論存在。(29)

柄谷行人認為,

按照某種理想或設計,規定社會的構成,是「構成的理念」,其結果必將導致暴力的強制。相反地,「統整的理念」提出一個高遠的目標,並以之對現狀不斷進行批判,但是對於向目標前進的方式,則持開放的態度...。(29)

從資本主義階段朝向共產主義發展,絕對不是歷史的必然;那是從「作個自由的主體」、「不只把他人視為手段,同時也要將他人當作目的來對待」這兩個倫理的義務所產生的需求。歷史既沒有意義,也沒有目的;意義與目的只存在於實踐的(倫理的)世界。(242)


戰爭責任的四種區別(Karl Jasper)(164-166)

  1. 刑事上的罪:違反國際法的戰爭行為
  2. 政治上的罪:「就算洞悉災難將至、作出預言、提出警告,如果不能因此產生行動,或是行動不能產生效果,在政治上也是無效的。」
  3. 道德上的罪:法律上無罪,但道德上必須承擔責任。
  4. 形而上的罪

「非轉向」的罪(吉本隆明)

固執理論而無視於理論和現實的背離,這種「非轉向」,充其量不過是「轉向」的一種形態。(209)

為什麼「只有從國際法的觀點來看,才會產生戰爭責任的問題」?

MISC

我們不應該認為形而上的責任,是什麼特別崇高、優越的東西。因為不管什麼事,只要談到責任,就必定會與「自由」這個形而上的領域產生關聯。不過,我們明白了這一點之後,更有必要區別種種不同的責任。(181)

我們不能只因為這個國際軍事審判是由戰勝國來執行,就否定它。因為,如果公開表示不願認同國際法的國家戰勝了,不會有這種審判⋯。(182)

的確,想要以結構主義的方式來認識事物,就必得把個人的責任置入括號之中,暫且不論。[...]但是,追問「責任」的時候,就一定要把括號去掉。(191-192)

每當我們抵達新的境地,就會重新評價過去。這也可以說是我們和死者的關係改變了。但這種時候,死者其實並沒變,改變的是我們;更可以說,這種時候死者才首次現身我們眼前。過去受到忽視、壓抑的「他者」,開始存在。(229)


倫理21
柄谷行人
翻譯:林暉鈞
出版:心靈工坊
2011[2003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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